专项行动分为自查整改、全面检查和重点整治三个阶段,通过全面摸排,建立城区菜市场“生鲜灯”整治台账,逐一更换照明设施,以整改持续不到位的经营主体、群众投诉线索较多的经营户为重点,进一步强化整治措施,依法责令改正并给予警告,对拒不改正的将予以行政处罚。
同时,市市场监管局发布《关于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“生鲜灯”的提醒告知书》,在城区菜市场张贴、发放,向菜市场管理方、经营户和消费者宣传相关法律法规,引导经营户主动更换不合规的照明设施,让消费者自觉加入到社会监督的行列中。